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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远去的故乡(散文)...

远去的故乡(散文)

不知为何我在电脑上敲下了“远去的故乡”这五个字。回乡归来之后,心情便一直起伏不定,总是不明所以地牵挂着什么,好似待嫁的新娘对未来的杂想。我无法寻求更好的解药来抚慰波澜的心灵,只好又将它寄托在文字之中,以求舒缓其中的惆怅。
  之于故乡,三岁以来,它的身份便在我的世界里慢慢改变。从幼儿时寻找母亲的钥匙到童年时亲情的港湾再到而今自我身份的象征,它在我的感情世界里的存在感越来越低,直到我对它已然麻木。
  如果故乡只是一处地名或一座房屋,那大可不必为此分神。因为它们毕竟是没有感情的死物。可偏偏故乡的内涵是逃不掉打不死的亲人亲情,虽然没有人在意这种关系越来越好,但肯定没有人愿意它每况愈下。从社会学角度讲,亲情关系是人与生俱来相互依存的第一关系,无论有多少朋友情人,都替代不了亲情。
  而之于我来言,我的故乡正在离我越来越远。
  童年时,故乡是日夜盼望的“安乐窝”。当时由于交通不便,我与父母仅每年春节大年初三以走亲戚的风俗回归故乡。当我喜归故土时,总是与舅舅家、大姨、三姨家的孩子打闹欢乐,肆意撒欢。一群小毛孩蹦高调低,点炮耍枪,就差没把房子拆了。那时由于物质条件异常匮乏,中午吃的美食味道也不大可口,但当时却是我最心爱的一顿饭。因为我明白,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里,只有这一顿饭可以见到疼我的大姨三姨以及关系熟稔的表哥表姐表弟……
  不知从何时起,大年初三回老家走亲戚的风俗自我家就断了。那时开始,故乡成为了办事地点的象征;但凡回去,必定有事,倘若无事,绝不回归。从那之后,我便与故乡开始产生距离。时隔数年,终于距离成隔阂。虽然,现在的我理解当时父母的做法,毕竟当时自家没有汽车,故乡距离又较远,一次回归犹如渡劫。加之城市打拼身累心酸,无暇顾及也是正常,但再多的理解难改世事沧桑。
  而今我们早已成为有车一族,回乡之事,易如反掌。回去的次数也渐渐增多,但我却顿感故乡离我愈发更远。
  重阳之后,因例行公事接姥姥回我家过冬,我们又一次踏上故土规程。
  当回到阔别一年的故乡时,熟悉的景物指引我前行。可却没有了当年那种激动之感,心境随着人心成长变得像泥鳅一般圆滑得抓不到手中。
  大姨和表姐照例过来接我们,跟随她们形同以往地踏进院内,三姨此时正在院内帮忙。
  我还如曾经一般,挨个问候了一声。笑容便从问候声中变得僵硬起来,于是下意识地又拿起手机刷了起来。
  智能手机发明至今,不仅是娱乐消遣的工具,也成为缓解尴尬的利器。
  当日恰逢老姑女儿出阁之喜,为了维持亲情,于是父母便跟随大姨三姨去老姑家随礼帮忙。
  以往当院子里只剩我们小辈人时,是我最高兴的时刻。因为没有父母约束,我和表姐他们聊天便不受约束。可如今只剩下我与表姐和表弟及弟媳时,却心情着急地好比大便憋不住的人一般,坐立不安,六神无主。
  眼下,表姐正在刷着手机。表弟与弟媳在逗乐孩子。而我则心神不宁。
  “表弟,你现在在哪工作。”好不容易憋出一句客套的话,却十分没有水平。
  “瞎干呢么。”表弟似乎不愿意多说,只是象征性地回应我。
  表姐儿时一直很偏向我,加上知道我当了老师的近况,便问我职业状况。
  可能隔行如隔山,没聊几句也无趣了,于是又只能各自无聊地抚摸自己的手机。
  那时,我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一部名作中的一大段情节: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这篇文章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并不陌生。一个“闰土”就已锁定作品作者。我忽然觉得,我的心境与当年鲁迅回故乡时一模一样了。
  我想,我和表姐表弟们的隔阂恐怕早木已成舟,很难逆转了。
  是啊!彼时相见,曾为少年。天真烂漫,无愁说笑。而今相遇,沧海桑田。压力当头,愁容满面。各自在为各自的人生奋斗,各自又都处于不同的角色,加之常年不见自然交集便会平行。然而这一切却不知该向谁问责,毕竟每个人的人生都要走好,而有时走好人生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比如亲情流失,比如难归故土。
  我深感我的故乡正在离我远去。
  午饭过后,歇息起床的我看见大姨正用力地推着小平车向前移动。小平车上的一大堆玉米告诉了我大姨推车的目的——她要把小平车上的玉米倒在旁边的玉米堆里。
  我从小就和大姨很亲,儿时在她家寄宿时,非常依赖她,而她也把我视为己出。望着推动小平车缓缓向前的大姨,我的脑海里又仿佛浮现出了儿时大姨劳作的模样。只是如今眼前的大姨皱纹已然占领了面部,新染的黑发也非常地醒目,难以鱼目混珠。我的心猛然抽搐了一下。大姨一生都在操劳,都在忙碌。她劳累了一辈子!
  情由心生,脑由心动。我竟不假思索地说了声:“大姨!我帮你推。”便接过她手中的小平车。接车时,我摩擦到了大姨的手臂。我的心灵又被针刺了——那手臂粗糙异常,沾满了脏土,当我接过车倒玉米时,我七尺高、130斤重的汉子竟觉吃力。那大姨一介女流怎么做到的呢?我又想到了大姨的手臂,那手臂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人的手,大姨干力气活干了一辈子了。农忙种收玉米,好卖收成。农闲端盘子,好打零工,总之就是不肯闲着。
  我深感我的故乡正在离我远去。
  当临别之际,我钻进车里打算打火时,发现大姨丈突然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表情凝固了一下。我明白,大姨丈内心的语言,回来还没待多久,又要走了。
  是啊!匆匆忙忙地来,火急火燎地走。每次回老家几乎都是如此;可身不由己,只得无可奈何。人生来去不也大抵如此么,生时突然,死时骤然。
  现实像把剃刀,改变了我们曾经的模样,将我们的棱角与傲骨全部剔除,将我们改造成只认得自己的麻木人。而这一切却是我无法接受的,我不想变成连故乡都不认识的可怜虫。
  故乡渐远,悔心不晚。蓦然回首,路在指尖。
   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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