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年参加工作,属于繁重体力工种,档案记载工种是工人,可以办特殊工种吗?
特珠工种,并不是说个人感觉繁重体力劳动者,都属于特种工种,国家劳动部门是有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自身感觉。
特殊工种并不是可办不可的问题,它必须满足特殊工种的要求,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劳动者,并被劳动机构认可,才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退休也是有法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社保部门才能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特殊工种肯定是工人编职,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是工人编职,虽然有些岗位是很繁重的体力劳动者,但不一定是属于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有时间和法律规定的,符合条件者,才能视为特殊工种,特殊工种,自然享受特殊工种特有的福利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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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我们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特殊工种是可以提前五年去办理退休的。当然特殊工种的目录劳动法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必须是从事高温,高空,井下和特别繁重劳动力的一些工种!
所以说楼主完全符合,特殊工种提前办理的一个条件。当然认定特殊工种,必须是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载。
如果你的个人档案中记载为工人的话,那么就不属于这个。特别繁重劳动力,因为没有办法证明你,这个工人的岗位是特别繁重劳动力的。所以说如果是这样的记载的话,那么是很难认定你是特殊工种。
一般情况,特殊工种在个人档案中,都要有明确的记载,属于什么岗位,都要有明确的记载,这样的话再办理退休的说,那么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才会给你提前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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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根据我们国家的退休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岗位工作年限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55岁,女45岁。
具体年限要求是这样的: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劳动岗位,工作须满十年以上;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需满九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工作需满八年以上。
但是,管理退休的社保部门根据什么判定我们工作年限呢?那就是职工档案,职工档案中一般有职工岗位的调整通知、特殊工种工作审批表、每年载明工作岗位的工资调级表等等。
而我们的特殊工种岗位,涉及到20多个行业部门,数以千计的岗位。各地一般要求,设有特殊岗位的用人单位,一般是国有集体企业,每年向地级市的劳动部门申报特殊工种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名单等有关数据。并不是自己认为是特殊工种,就可以认定特殊工种的。
如果是私人企业,也让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话,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认可材料,以及档案材料,是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
而且职工档案记载错误,也必须要有相应的材料佐证。比如工人是身份的性质,而不是岗位名称。载明的岗位必须符合特殊工种名册规定的名字,一般是要与国家部委批示的特殊工种文件名字一样。
要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只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在十年内一直从事相应工作岗位,这样才是可以的。
否则是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所以我们的档案材料非常重要,尤其是特殊工种情况,一定会严格审核。所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否则办理不了退休,会吃很大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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